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045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康复治疗师执业认证体系,探索授予康复治疗处方权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康复医疗工作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巨大作用。近年来,我委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一是印发文件指导各地加快发展康复医疗。印发《“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指导各地加强康复医疗建设,增加康复医疗服务供给,逐步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二是规范机构管理和队伍建设。先后印发《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等文件,对康复医疗机构的建设管理提出要求。三是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培训。我委将康复科等适应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列入《“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将康复治疗专业人员培训纳入医药卫生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给予经费支持。2015年印发《康复治疗师培训大纲》,明确康复治疗专业人员培养方向,指导各地规范建立康复治疗师培训体系。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康复治疗师职业培训和执业标准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度重视康复医学治疗人才队伍建设。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设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士)、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师)2个层级,已基本满足康复医学治疗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需要,有利于提高康复医学治疗人才专业技术水平,有利于规范其执业。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专业技术人员
规定》,对包括康复医学治疗人才在内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基本制度、管理体制作出明确规定,为保障专技人员合法权益、引导督促技术人员履行
义务、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提供政策依据。 我委高度重视康复治疗师培训和
工作。2012年印发《“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康复治疗师培训大纲和教材,各省根据本地区实际,充分利用各类资源,有计划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康复专业人员培训,重点加强对康复治疗师的培训。2015年印发全国统一的康复治疗师培训大纲,各地按照要求加大康复治疗师培养力度,部分省市已建立本辖区内康复治疗师的培养制度。2021年6月,我委联合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要求逐步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康复医疗专业人员培训机制。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康复医疗临床需求,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医疗机构中正在从事和拟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二)关于授予康复治疗师处方权。《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的定义、处方权的获得、处方的开具、处方的调剂等作出规定,明确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康复治疗师处方权。在实际临床工作中,一般由康复治疗团队的康复医师制定康复治疗方案,康复治疗师遵照执行。康复团队工作模式加强了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沟通与合作,提高康复诊疗效率,有效地提升康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我委将进一步指导各地方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建立完善康复治疗师培训体系,加强康复治疗师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实施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落实好专业技术人才
政策,引导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
活动,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年8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