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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8·8”九寨沟县地震抗震救灾医疗救 ...

2017-8-11 20:3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402| 评论: 0|原作者: 四川省卫计委|来自: 四川省卫计委

摘要: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8·8”九寨沟县地震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卫发〔2017〕116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医疗机构、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201 ...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
四川省“8·8”九寨沟县地震抗震救灾
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卫发〔2017〕116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医疗机构、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2017年8月8日21时19分,阿坝州九寨沟县漳扎镇发生7.0级地震。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全力以赴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省委王东明书记、省政府尹力省长亲临一线指挥和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省委王东明书记要求地震伤员医疗救治做到重伤保安全,轻伤不加重。按照省“8·8”九寨沟县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和统一部署,省卫生计生委迅速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时调配医疗队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按照“四集中”原则救治危重症伤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东明书记指示要求,现就做好地震伤员医疗救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地震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地震伤员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以对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中西医精干力量全力保障地震伤员,尤其是重症伤员的及时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严禁推诿拒收地震伤员,尽最大努力保障灾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医疗费用采用记账方式,待救灾工作基本结束后,统一研究解决。
     二、统筹医疗资源,强化地震伤员“四集中”救治   按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对地震伤员特别是重症伤员进行集中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接受地震伤员的医疗机构要建立“一对一”的抢救小组,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对每一名伤员进行个性化治疗。在地震伤员医疗救治过程中,要坚持中西医协同,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治疗效果。指定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西宁联勤保障中心成都总医院、省骨科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绵阳市中心医院、乐山市人民医院等为地震伤员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各医院要成立地震伤员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统筹安排伤员医疗救治工作,并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技术骨干力量参加地震伤员医疗救治工作。各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救治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做好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解释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畅通转诊渠道,确保伤员转诊工作有序开展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的伤员转诊制度,组织专家对伤员进行转送前的伤情评估,严格筛选,对确需转送的伤员按要求填写《四川省“8·8”九寨沟县地震重症和危重症伤员转诊登记表》(附件2),制定详细的伤员转送计划和转送方案,制定伤员转送途中意外事件处置预案,准备必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并做好随车医务人员安排工作。护送医务人员要携带转出伤员的病情和个人信息资料,与接收医院做好伤员的交接工作,为伤员提供连续的医疗救治。对自行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伤员,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伤员身份甄别登记工作,对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存档并按要求填写《四川省“8·8”九寨沟县地震伤员登记表》(附件3),确保地震伤员治疗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四、坚持早期介入,切实做好心理卫生服务和医疗康复工作   接受地震伤员的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救援队,要按照“早介入、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分重点、高质量”的原则,将心理救援和医疗康复纳入现场医疗救治工作中,科学、有序、有力、有效全面开展心理卫生服务和医疗康复工作。特别是集中收治重症、危重症患者的医疗机构,要对有高致残风险和已致残的地震伤员及时进行中西医结合的心理干预和医疗康复,做到医疗救治与康复工作相结合,实现灾区人群和地震伤员的心理卫生及医疗康复全覆盖,有效减少因地震给灾区人民群众带来的心理伤害,降低地震伤员残疾程度,保障灾区人群和地震伤员身心健康。
     五、加强技术指导,为地震伤员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我委成立四川省“8·8”九寨沟县地震省级医疗救治工作专家组(附件1),负责指导全省地震伤员医疗救治工作,定期赴接受地震伤员的医疗机构开展督导,督促各医疗机构充分运用中西医优势技术优化地震伤员个性化治疗方案。涉及地震伤员救治工作的市州和医疗机构要分别建立专家组,具体负责指导本地区和本院开展地震伤员医疗救治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重症伤员日巡诊制度,每日对本辖区定点医院的重症伤员进行会诊,及时、准确掌握重症伤员的病情变化和救治情况,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六、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医疗救治上报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震伤员信息的报送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数据信息的准确直接关系到物资、人员的调配以及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数据信息的报送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要严把数据收集、录入、审核关,确保上报的每一个数据准确无误。我委建立每日两次信息报送制度,上报数据截止时间分别为每日10时和16时前。各地应按照《关于报送九寨沟县“8·8”地震医疗救治信息的紧急通知》和本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地震伤员死亡或病情加重必须第一时间报送,严禁迟报、漏报、少报现象发生。 

附件:
1.四川省“8·8”九寨沟县地震省级医疗救治工作专家组名单 
 2.四川省“8·8”九寨沟县地震重症和危重症伤员转诊登记表
3.四川省“8·8”九寨沟县地震伤员登记表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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