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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解决老年人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

2021-2-3 09: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766| 评论: 0|来自: 省卫健委

摘要: 川卫函〔2021〕34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 ...

川卫函〔2021〕34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发改社会〔2021〕28号)精神,加快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建立完善老年人就医服务便利化政策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坚持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形成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基本原则,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快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提升老年人就医服务的便利性和满意度,确保老年人在医疗机构进得了门、看得了病,让老年人更好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改进老年人健康码通行服务。推广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和“四川天府健康通”,允许老年人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等替代措施进入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医疗机构应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专人帮助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申领“健康码”、查验纸质健康证明、协助手工填写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对既无“健康码”又无纸质健康证明的老年人,现场登记个人信息,无发热等异常症状且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老年人应及时放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禁对不会使用健康码或无健康码的老年群体简单一拒了之。(委老龄健康处牵头,信息与统计处、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健康处、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老年人日常就医服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配备导医、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设立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优先就医窗口,并有专人值守。对体弱多病独自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的老年人,医疗卫生机构应有专人在缴费、检验、取药等环节提供引导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免费提供担架、轮椅等助老器具,并定期对助老器具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器具完好、安全使用。(委医政医管处牵头,基层卫生健康处、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便利适老智能服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开发面向群众服务的信息化系统中,应考虑老年群体方便快捷的场景应用。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操作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积极推进“健康码”、电子健康卡与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市民卡等互相关联,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积极推动通过电子健康卡、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市民卡等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鼓励在就医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委信息与统计处牵头,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健康处、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日常健康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搭建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平台,通过家庭医生、家人和有关市场主体等共同帮助居家老年人获得健康监测、咨询指导等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包,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签约服务需求。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提供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委基层卫生健康处牵头,信息与统计处、医政医管处、老龄健康处、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严格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重点加强老年友善环境、医疗服务、友善管理等,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委老龄健康处牵头,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健康处、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问题排查阶段(2021年1月-2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问题排查(附件1),列出问题清单,推动解决老年人就医服务中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推动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请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分别将《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2)于 2月底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1年3月-2021年12月)。制定改进措施,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着力完善服务方式,推进适老智能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享有智能化就医服务的老年人明显增多,老年人就医更加便捷。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 年1月-2022 年 12 月)。持续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研究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优化服务方式,提升适老智能水平。深入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面提升老年人享有智能化就医服务水平,基本建立老年人解决就医服务中面临“数字鸿沟”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面临的困难是卫生健康系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注重工作实效。解决老年人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要与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院感防控综合统筹、协同推进。各地、各单位要从老年人的立场和视角出发,充分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树立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意识,切实解决其在就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细化改进措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加快解决老年人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纳入综合监管内容,坚决防止侵害老年人健康权益的恶性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将解决老年人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与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结合起来,并纳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和“敬老文明号”评估评选内容。家庭成员应切实履行赡养和扶养义务,子女及亲属应当陪同体弱多病的老年人前往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并承担住院期间的看护陪伴责任。加强老年人就医纠纷的协调沟通工作,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和引导,争取老年人的理解和支持。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老年人就医便利化服务的具体举措、工作成效和做法经验宣传,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 

附件:1.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排查表 
          2.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排查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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