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推动康复治疗师执业立法》论文荣获“依法治国背景下推进基层社会发展治理的理论 ...
11月28日,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年会暨换届大会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举行。 由协会会长刘沙鑫、副会长陈奕杰、执行秘书长苏俊、办公室主任陈政铭撰写的《推动康复治疗师执业立法完善并推动我省康复治疗发展的思考》一文,荣获“依法治国背景下推进基层社会发展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主题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论文摘要部分为:康复作为国家战略被写入“十三五”计划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强调康复在健康领域的作用,为实现“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的目标,康复是必须规范发展。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116号(医疗体育类448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件答复了《关于以“大健康”理念统筹推进我国康复医疗事业发展的提案》,详述了近年来康复的发展状况,其中,提出要积极推动康复治疗师执业注册,但前提是要为康复治疗师这个职业的执业立法,规范康复治疗师的行为,形成滋润康复治疗师成长的土壤,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 讨论部分为:随着康复的热度越来越升温,政府、社会、百姓越来重视,社会资本、人力资源大量的投入。很多专家提出大康复的理念,康复的内容似乎是一个融合体,各自行为的规范如何,这必将是重中之重的课题。其中事关人民生命健康的医疗康复必须被最先标记出来,画出红线,不能被泛化、淡化、形式化。医疗是严肃的问题,我国的医疗卫生工作也是民生问题,不是一个随热度起舞工作,医疗康复也不例外,百姓对康复的需求,国家要求“人人享有康复”,不能用偌大的市场需求来理解,必须摆正态度,严肃医疗行为。然而,保健、疗养、医养、护理各个领域提出康复诉求,样式千姿百态,乱象层出不穷,只是宣传、讲述何谓专业早已被淹没,要守正专业,唯有制度规范。首先规范执业人员,在医疗康复设康复治疗师的准入制度,方能为老百姓的医疗康复健康按上保险栓。如果能有《康复治疗师条例》,如《护士条例》一样,在《医师法》的护航下,这个红线也就很自然的标记出来了。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我国的《护士条例》,参照港澳台的康复治疗师相关规定,根据我们的国情现状,探索制定适合我们自己的《康复治疗师条例》,明确康复治疗是一门专业、一门科学,并非仅仅是一门技术,需要专门受过专业教育的人,获得专业资格,并依法注册的康复治疗师才能执行这一职业,只有这样才能根本上保证人民大众的康复健康安全,才能够真正发展专业,真正提升专业。如果短时间国家法规困难,地方性法规的探索就势在必行了。总之,要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康复医学来带的益处,规范发展这门科学,规范发展这个岗位,规范发展这个职业至关重要。 据介绍,本次会议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论文共计13篇。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