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确定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已经确定,报名工作将于2017年1月3日全面启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床医学、中药学等73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21、27和28日;其他45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5月20、21日。 符合报考条件者的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6年12月31日。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符合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将继续采用网上预报名方式,报名日期为2017年1月3日至22日,部分考区实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报名者须于1月4日至24日期间,持打印的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参照各考区、考点公告)。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须于4月28日至5月2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单位统一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网上报名略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单位审核) (1)《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签上姓名及日期); (2)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3)前一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若为非全日制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需同时提供上一级中专或大专学历证书复印件); (5)学历审核报告(详见本通知第三条第5款); (6)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仅限于2016年度未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者,在2017年度滚动报名时提供); (7)聘用合同复印件(只需复印有合同起始时间的页面,延长了合同期的员工应同时提供旧合同的复印件); (8)规培结业证书复印件(曾有规范化培训经历的人员需提供); (9)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医师岗位人员需提供); (10)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护理岗位人员需提供); (11)报考人员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 报名确认 单位审核后,将统一到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本人无需前往),现场确认成功后,医院将返还确认单,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并在确认单上签字后缴纳考试费。确认单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缴费 经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口头通知,今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步定为个人网上缴费,待现场确认后,可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请于2017年1月26日前完成缴费,未成功缴费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报名。如缴费方式有变动,将再次通知。 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和省财政厅、卫生厅(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考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7年4月28日-5月27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安排 2017年5月20、21、27、28日 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左右由国家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消成绩单下发,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成绩单,并请妥善保管,作为考试通过者领取资格证书的依据。 报考要求(单位不一样要求略有不同)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相关条件如下: 1、报名人员要求 须在职员工(包含编制内与聘用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2、报名年限要求 报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须严格执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原则上以在院工作年限为准。既往在外单位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可提交该单位劳动合同及人事部门的证明,单位将根据该单位的级别等具体情况核定是否可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1) 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a) 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b)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c) 取得本科学历,当年即可报考。 (2)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a)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b)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c)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d)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e)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当年即可报考。 (3)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a)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b)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c)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d)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e)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当年即可报考。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考专业要求 原则上需严格对岗报考,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转岗工作年限证明需请本人所在科室出具)。 学历要求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报名提交的最高学历(2002年以来取得的学历)均需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实(网址链接: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并打印学历查询结果。(如无学历查询结果将视为申请材料不完整,学位证无需审核)。 参加报名考试的员工需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严格遵守报名考试纪律,禁止本院员工通过外单位报名。如有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等违纪现象,将按国家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续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考试: 康复医学(人机对话)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士、师(纸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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