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
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协会各会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以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川财综〔2018〕3号文件)的指示,协会对《
会费管理办法》(川康治协发〔2017〕3号)进行修订。根据《
章程》,为明确会员身份,规范协会会员管理,为协会可持续发展夯实坚实基础。经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审议,并在2018年7月6日经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通过,协会核准,新的《
会费管理办法》于2018年7月10日起正式施行。 会费是会员向协会交纳的用于协会的事业和活动的经费。按照规定交纳会费,是协会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会员对协会应尽的义务,是会员关心协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会员交纳会费不仅可以为协会提供活动经费,给协会以经济上的帮助,而且还可以增强会员的组织观念。请各位会员遵照执行,如有不同意见,请实名书面或电邮提交协会,以供健全、完善。 协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三段363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温江院区03191室
(收) 邮编:611130 电话:18980604232 协会官方邮箱:SichuanART@126.com
附件:
会费管理办法
2018年07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