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公示(2018)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川财综〔2018〕3号文件)的指示,现对《
会费管理办法》(川康治协发〔2017〕3号)第六条会费最低标准进行调整,并进行公示,确保公示信息完整规范。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或电邮提交协会,以供健全、完善。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
上一篇:2018年
入会邀请下一篇:
公布监督检举电话和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