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未受到任何组织处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愿为新疆、兵团事业贡献聪明才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医疗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医技、护理等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5岁(1994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以招聘需求计划岗位为准。 4、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学历(非函授、自考、电大、网络教育、在职教育)。 5、应聘者应符合岗位所需工作能力,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等条件,医师岗位须具有规培合格证。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2、专业及相关要求与招聘计划内容相符。 3、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人才或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第一学历为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3月16日至4月10日在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sdyfy.com.cn)、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2020年3月16日至4月10日,学术型研究生、本科及以下报考人员登录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sdyfy.com.cn)如实填写《2020年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2020年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时,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表》、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证明)、执业证书、规培合格证(或合格证明)、资格证书、科研学术成果等原件扫描件,按照填报说明(附件4)的要求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邮箱(sdyfyrlzy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历+姓名+报考岗位专业。 凡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4月15日之前,应聘单位向应聘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也可电话咨询所应聘单位负责人。 (三)面试考核: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采取电话、视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组织组织面试等环节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由医院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个人及家庭情况、职业规划、工作态度、工作技巧、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情景模拟等方面,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 拟定于4月25日之前完成线上招聘面试环节。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通过面试的人员需要参加医院组织的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主页招聘相关通知,届时会及时电话或网络联系告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 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医院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在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sdyfy.com.cn)上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出现下列情形时,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的有关规定,我院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工作人员在我院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含试用期)。 (六)监督 院纪检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医院将按照党纪、政纪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在招聘当天检查、巡视、协调、处理、指导、监督招聘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3-2861701 联系人:赵丹青、王静怡 医院网址:http://www.sdyfy.com.cn 2. 监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3-2850377 联系人:王轲 3. 其他事项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及招聘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公告为准。本《简章》由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注:本次公开招聘的本科学历及学术型研究生的人员均为同工同酬的编外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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